与尸同枕_第1157章:且行且珍惜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

   第1157章:且行且珍惜 (第2/2页)

来,不知道有多少倒在了途中。

    所以能站在金字塔尖的,那是苍天的幸运宠儿。

    而如今,不死天皇的修为尽失,如同凡人不异,这对他来说,是个无比沉重的打击。

    “你是这天地间的绝世强者,不该死得这么窝囊。”

    看眼不死天皇的背影,我掏出来一根烟抽着,淡淡说道:“要不然,只会遭后世之人贻笑大方。”

    “棋错一步,全般皆输。”

    不死天皇回头看着我,苦笑说道:“我站在了终点,也输在了终点,人心不足蛇吞象,自食其果啊。”

    说到这里,他仰起头长叹起来。

    过去半响,不死天皇的目光,从虚空中收回,然后说道:“要杀你之人,是上苍神域的剑神之主!”

    “剑神之主?”

    目露寒光嘀咕句,便点点头说道:“多谢,我记下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想跟你一战!”

    转过身来,不死天皇目露浓浓战意说道,满脸的期待和渴望。

    像他这样的强者,撞死在石头很窝囊。

    死也该战死!

    “你若战死,有什么想说的?”我问道。

    “有!”

    不死天皇说道:“本皇生前死于鸿钧大帝手里,只剩下一缕残魂,如今这副身躯,魔主你该知晓,其实是我徒儿小牛魔王的。”

    “毕竟师徒一场,我怎么真的忍心伤害他啊。”

    说到这里,他顿了顿便继续说道:“他尚有半缕残魂,被我封印于识海,我死后,还请魔主帮我这副肉身,归还于他,那我也就死而无遗憾了。”

    闻听此言,让我稍感意外。

    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,在很多修者眼里,亲情友情最为淡溥,为了能够强大起来,大义灭亲之事,屡见不鲜。

    所以说,人心最为险恶,大部分是披着人皮的凶禽猛兽。

    还是杀人不吐骨头的那种。

    但是我没想到,不死天皇夺舍了小牛魔王的身体,至今还留着他一缕魂魄。

    “你怎么不杀他呢?”

    看眼他,我奇怪问道:“在这世道,人命如草芥啊。”

    闻听此言,不死天皇的身体颤动着。

    缓缓抬起手,看着自己的双手,然后满脸沧桑说道:“我这双手,前世沾染了太多人的鲜血,残魂苟延残喘无尽岁月,到了今世才明白了一件事。”

    “明白了什么?”

    “为了追求力量,抛弃所有,站在金字塔之颠,其实倒头来,蠢得跟一头猪样。”

    他神色黯然,感慨说道:“那种孤独,就像被世界遗弃了一样。”

    唉……

    说到后面,他深深叹息了起来。

    露出真情,瞬间老了几十岁,几千岁,还没有跟我战斗,他的生命就在快速流逝,神魂已经在消散。

    眼里那强烈的战意,也烟散云散了。

    因为那沧桑的眼神,让他想起了过去的种种,他所经历的点点滴滴。

    那些熟悉的人,最在乎的人。

    在脑海里浮现。

    “真的很悲凉,这是我最害怕的。”

    他那沧海桑的眼眸,流淌出泪水,嘴唇颤动地说道:“传说,只要修炼到魔神之境,就能逆天改命,让曾经在乎的人,能够再活一世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到了今世,我拼命修炼,就是为了能够再见到,我那最在乎的人。”

    这是他今世修炼的动力。

    想要弥补过去,种种遗憾,但到最后,注定就成了遗憾。

    千错万错,就不该跟我为敌。

    “超脱大帝的魔神,确实有逆天改命的能力。”

    我认真说道:“不过若早已经化为枯骨,神魂都已经消散,哪怕魔神,也无法逆转乾坤,时光倒流,让死去的人复活过来吧。”

    在这世间,不知道龟爷能不能做到了。

    “我也是这样想的,谁能真正做到逆转乾坤,时光倒流?”

    不死天皇看着我,眼里带着泪水,微笑道:“魔主,修行不易,且行且珍惜,不要等回头再见,已经是梦一场……”

    话落音,不死天皇缓缓闭上双眼,立足在原地没有了动静。

    他的神魂消散了。

    终于殒落。

    “一路走好!”我默默说道。

    不死天皇临死前的这番话,触动了我的心弦。

    他说得没错。

    修行不易,且行且珍惜,不要等回头再见,已经是梦一场。

    他所指的珍惜,并非是修行。

    而是陪你一路走的来人。

    而是你的亲人。

    但世间的修者,又有几人能真正体会到,其实修行一生,珍惜当下,没有任何遗憾,才是真正的人生赢家啊。

    而站在金字塔尖之人,却大多数是孤身一人。

    连个能陪你说说真心话的都没有。

    这是何等的凄凉?

    压下心里的种种情绪,我看眼小牛魔王的身体,便抬手朝他额头一指点去。

    封印在脑海深处,小牛魔王的灵魂便苏醒了过来。

    眼皮颤动着,他便缓缓睁开了双眼。


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