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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4章 (第2/2页)
没有失忆的话,我们早就在一起了。” 酒吧老板神色古怪:“所以你没有否认你正在趁人之危。” “不一样,”程朔有点烦躁地皱了皱眉,“他现在那个男朋友对他不好,不关心他,把他一个人甩在一边,我觉得他们马上就要分手了。” 酒吧老板:…… “所以,”酒吧老板咽了口唾沫,“让我捋一下,你还没有追到的这个男朋友,人家现在是有男朋友的,而你正在当小三撬墙角,是吗?” 酒吧老板现在是真的好奇程朔喜欢的人到底是谁了,是谁有这样的魅力,能够让程朔主动自愿当小三啊?! 程朔沉默了一秒:“嗯。” 程朔强调:“他们很快就会分手了。” 他听说沈文越已经找好了宴会的舞伴,是徐家的大小姐徐嫣然。老爷子肯定满意他们之间的联姻,沈文越多半会在宴会过后就订婚,到那时候安淮就会和他分手了。 酒吧老板大为震撼,好半晌没说话。 夜色和酒精最容易催化情绪,程朔靠在吧台上,思绪放缓,没忍住多说了几句,把他和安淮怎么认识的,又怎么失联的向酒吧老板讲述了一遍。 “我希望他能够找回属于我们之间的记忆,”程朔摇了摇杯子,酒液在彩色的灯下散发出斑斓的光,“但是我又担心恢复记忆可能会让他受到伤害,所以现在就已经很好了。” 慢慢靠近,慢慢俘获,慢慢侵占,私吞。 现在安淮已经在他身边触手可及的地方,他只需要再多一点耐心,就能够把人抢过来。 他今天去医院慰问庄煜的时候,从医生那里了解到了庄煜的病情,庄煜是因为车祸导致脑神经受损,失忆的同时产生了一些认知错误,所以才会把死对头简年误以为是即将结婚的男朋友。 除了脑外伤,长期的药物刺激以及剧烈的情绪变化等原因都可能造成失忆,但不管哪一种都不是什么好事。 酒吧老板脸色古怪地开口:“程朔,其实我觉得现在最重要的问题,不是你未来的男朋友失忆的事情,而是你……我觉得你应该去看看心理医生。” 程朔缓缓:? “我听你讲的这个故事,意思是说,你在欧洲的时候,网恋了一个比你小三岁的未成年男孩,”酒吧老板顿了顿,“哦,还不算网恋成功,只能算是网上暧昧。对方不知道你长什么样,但是你通过视奸对方的企鹅,看到了人家相册里的照片,知道了对方长什么样。” 酒吧老板:“然后你回国,像个偏执狂一样惦记人家惦记了三年。” “现在你还准备趁着人家失忆撬墙角,”酒吧老板诚恳道,“我觉得对方完全是可以报警的程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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